关于冒用中心名义销售及服务商准则
文章分类:重要公告
关于冒用中心名义销售及服务商准则
2020-11-16
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中心陆续接到反馈,有不法企业和单位假冒中心和工程开展活动,部分经销商出现虚假销售情况。在此,中心特作以下声明:
1、不法企业和单位冒用我中心名义进行销售,严重侵犯了我中心合法权益,中心将严查,通过法律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2、中心授权经销商在工程开展活动中,不得出现误导用户,不得出现虚假宣传,务必严格遵守签订的《经销商合同》中的相关条款,出现虚假宣传销售等行为即刻中止合同,取消相关授权。
3、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中心所有区域服务商,均在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中心授权单位中备案,用户也可在项目中查询备案,用户可致电4007-885-853核实地方服务商的真实性。
4、所以经销商必须遵守不得出现违规销售,中心将加大查处力度,对服务商行为进行规范,也请区域服务商严格要求自己,规范自身行为,更好的为广大用户服务。
5、中心正在采取法律手段收集证据,也警告一些不法单位和个人立刻停止相关冒用和侵权行为,中心将追究一切法律责任。
若上述行为的违法企业和个人在本声明作出后,未及时停止违法行为或仍然继续侵权行为,那么中心将穷尽一切法律手段捍卫中心的合法权益,并使相关责任人承担应有的法律责任和法律制裁!
产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发展中心
2021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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